膜盒壓力表檢定規章程序
1 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壓力表、真空表和壓力表,及帶有繼電器接點輸出并可進行位式控制的膜盒壓力表、真空表和壓力表真空表(以下簡稱儀表)的**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驗。
2 概述
儀表主要用于氣體介質的微壓測量,還可進行二位調節(單限報警)或三位調節(雙限報警)。
膜盒壓力表的工作原理是在被測氣體介質壓力作用下,膜盒發生彈性變形,膜盒的自由端產生位移,由拉桿帶動傳動機構使指針軸偏轉,指針在刻度標尺上指示出壓力量值。
膜盒壓力表按外型一般分為:水平矩形、垂直矩形、圓形。
3 計量性能要求
3.1 儀表的準確度等級和*大允許誤差
儀表的準確度等級和*大允許誤差及其關系見表1。
表1
準確度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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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允許誤差(以量程的百分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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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范圍的(0~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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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范圍的90%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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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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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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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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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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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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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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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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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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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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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零位誤差
當儀表的膜盒內腔與大氣相通時:
a)矩形儀表的指針偏離零分度線的位置應不大于儀表的允許誤差限的優良值。
b) 圓形壓力表和真空表的指針應緊靠止銷并壓住零分度線,圓形壓力真空表的指針應位于零分度線內。
3.3 示值誤差
在測量范圍內,儀表示值誤差應不大于表1所規定的允許誤差限。
3.4
-回程誤差
在測量范圍內,儀表的回程誤差應不大于表1所規定的允許誤差限的優良值。
3.5 輕敲位移
在測量范圍內,輕敲儀表表殼后,指針示值變動量應不大于表1所規定的允許誤差優良值的1/2。
3.6 指針偏轉平穩性
在測量范圍內,指針偏轉應平穩,無跳動和卡住現象。
3.7 其他要求
3.7.1 電接點儀表的設定點偏差和切換差應符合表2規定。
表2
設定點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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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儀表*大允許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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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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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儀表*大允許誤差的優良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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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設定范圍
儀表的設定范圍應在測量范圍上限的(5~95)%之間,上、下限設定指針之間的*大范圍不應小于測量范圍的60%,*大范圍不大于測量范圍的5%。
3.7.2 絕緣電阻
儀表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20MΩ。
3.7.4 絕緣強度
**檢定和修理后的儀表,經受交流電(1500V,50Hz)、絕緣強度試驗,歷時1min不能有擊穿和飛弧現象。
4 通用技術要求
4.1 外形
a)儀表應裝配牢固,無松動現象;
b)新制造的儀表外殼涂層應均勻光潔,無明顯劃傷和剝脫現象;
c)連接件應無毛刺和損傷。
4.2 標志
儀表上應有如下標志:產品名稱、計量單位和數字、制造或商標、標度因數、準確度等級、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標志和編號、出廠編號、真空應有“-”號。
4.3讀數部分
a)表玻璃應無色透明,不應有妨礙讀數的缺陷和損傷;
b)儀表分度盤應平整光潔,各標志應清晰可辨;
c)指針指示端應覆蓋短分度線長度的1/3~2/3;設定指針的指示端應覆蓋主要分長線長長的1/4~3/4;
d)指針指示端的寬度應不大于分度線的寬度;
e)矩形儀表的調零裝置應靈活可靠。
4.4 測量上限量值數字
測量上限量值數字應符合如下系列之一:
1×10n 1.6×10n 2.5×10n 4×10n 6×10n
其中,n是正數或零。
4.5 分度值
分度值應符合如下系列之一:
1×10n 2×10n 5×10n
其中,n是正數或零。
5 計量器具控制
計量器具控制包括**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驗。
5.1 檢定條件
5.1.1 標準器
5.1.1.1 對標準器要求
標準器的允許誤差優良值應不大于被檢儀表允許誤差限優良值的1/4。
5.1.1.2 可供選用的標準器
a) 補償式微壓計;
b) 液體壓力計;
c) 精密壓力表和真空表;
d) 數字壓力計;
e) 活塞式壓力計。
5.1.2 輔助設備
a) 能均勻增壓和減壓力發生器;
b) 封印、撥針器等專用工具;
c) 額定直流電壓為500V的10級絕緣電阻表;
d) 頻率為50Hz、輸出電壓不低于1500V、交流功率不低于0.25kVA的耐電壓測試儀;
e) 電接點信號發訊設備。
5.1.3 環境條件
5.1.3.1 檢定溫度:(20±5)℃
5.1.3.2 相對濕度:不大于85%
5.1.3.3 環境壓力:大氣壓
5.1.4 檢定時,儀表應安裝在正常工作位置。
5.2 檢定項目
**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驗時的檢定項目表3。
表3
檢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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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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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續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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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是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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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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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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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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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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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值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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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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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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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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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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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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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續)
檢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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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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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續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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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是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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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敲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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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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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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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針偏轉平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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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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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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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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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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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點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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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切換差
|
+
|
+
|
+
|
絕緣電阻
|
+
|
+
|
-
|
絕緣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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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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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需檢定項目;“-”表示不需檢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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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檢定方法
5.3.1 外觀
用目力觀察,應符合4.1的要求。
5.3.2 示值誤差檢定
5.3.2.1 零位誤差檢查
應符合3.2要求。對矩形儀表若不符合3.2.1要求可使用調零裝置進行調節。
5.3.2.2示值檢定
以標有量值數字的分度線作為檢定點。檢定時,用壓力發生器從零位開始緩慢均勻造壓,使儀表與標準器的壓力同時達到**個檢定點,待壓力穩定后,讀取標準器示值和儀表示值(按分度值的1/10估讀),然后用手指輕敲儀表表殼,指針擺動停下后,再讀取儀表示值并進行記錄。依次對各檢定點,直到測量上限造壓檢定。而后,切斷壓力源,在測量上限耐壓3min,然后緩慢均勻減壓,按原檢定點反行程檢定,直到零位。反行程檢定時,仍需輕敲表殼,進行兩次讀數。
5.3.2.3 示值誤差計算
在正反行程中,各個檢定點輕敲前后的示值誤差由下列公式(1)計算,其值均應符合3.3的要求。
△p=p-po (1)
式中:△p——被檢儀表的示值誤差,Pa;
p——被檢儀表的壓力示值,Pa;
p0——標準器壓力示值,Pa;
5.3.3 回程誤差檢定
在5.3.2檢定過程中,于同一檢定點上,反行程和正行程輕敲儀表表殼后壓力值之差為回程誤差,各檢定點的回程誤差均勻應符合3.4要求。
5.3.4 輕敲位移檢定
在5.3.2檢定過程中,于同一檢定點上,在正行程和反行程中分別輕敲儀表表殼前、后壓力示值之差輕敲位移,各檢定點的輕敲位移均應符合3.5要求。
5.3.5 指針偏轉平穩性
在5.3.2檢定過程中,用目力觀察指針偏轉狀況,應符合3.6要求。
5.3.6 電接儀表的檢定
電接點儀表除按5.3.1~5.3.5內容檢定外,還須進行以下內容檢定。
5.3.6.1 設定范圍的設定
用撥針器調節設定指針位置,使設定范圍符合3.7要求。
5.3.6.2設定點偏差檢定
a) 設定點:二位調節儀表,設定點偏差檢定應在儀表量程的25%,50%,75%三點附近的分度線上進行;三位調節儀表,帶上限儀表的設定點偏差的檢定應在儀表量程50%和75%兩附近的分度線上進行。帶下限的儀表,設定點偏差的檢定應在儀表量程25%和50%兩點附近的分度線上進行。
b) 帶上、下限的電接點儀表,上、下限設定點誤差應分別進行檢定。
c) 上切值與下切換值確定:
先用撥針器或專用工具將設定指針撥到設定點(p0)上,再用壓力發生器對儀表和標準器緩慢均勻地增壓直到電接點發生動作并有輸出,這時在標準器讀取壓力值,此值稱為上切換值(p1);隨即從該處緩慢均勻地減壓直到電接點再次發生動作并有輸出,這時在標準器上讀取壓力值稱為下切換值(p2)。
d)設定點偏差為上、下切換值與設定值之代數差,其值均應符合表2中規定。
5.3.6.3切換差檢定
切換差為在同一設定點的上、下切換值之差,即(p1-p2),其值應符合表2中規定。
5.3.6.4 絕緣電阻檢定
儀表不接通工作電源,用絕緣電阻表分別測量各接線端子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測量時應穩定10s后讀數,其值均應符合3.7.3的要求。
5.3.6.5 絕緣強度檢定
儀表不接通工作電源,將各接線端子與外殼分別接于耐電壓測試儀上,然后平穩地升高度驗電壓直到1500V,保持1min,應符合3.7.4的要求。
5.4 檢定結果處理
5.4.1 檢定合格的儀表,發給檢定證書或給出檢定標記。
5.4.2 檢定不合格的儀表,以給檢定結果通知書,并注明不合格項目和內容。
5.5 檢定周期
儀表的檢定周期可根據使用環境及使用頻繁程度確定,一般不超過半年。